根据2016年度市级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和《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16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经费使用意见的请示》(焦科〔2016〕78号),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6年第二批科技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科技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附件:
1.2016年度市重大科技专项经费汇总表
2.2014-2015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经费汇总表
3.2014-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汇总表
4.2014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汇总表
5.2015年度授权专利奖励资金明细表表
6.2015年度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资金汇总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科技局
2017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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