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科技厅统一安排,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市税务部门通过“河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系统”转请鉴定的2021年研究开发项目进行了鉴定。现将专家鉴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
对研发项目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406房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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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焦作市2021年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研发项目专家鉴定结果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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