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豫科〔2022〕97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有关单位做好网上系统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推荐意见并填写《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9月5日前将审查推荐意见(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辖区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与科技服务业科,逾期不予受理。材料电子文档(word版和扫描pdf版,每个申报单位单独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文档材料须与书面申报材料内容保持一致。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与科技服务业科联系人:申莉莉
联系电话:3569835
邮 箱:jzkjcgk@163.com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事业科联系人:姚昊然
联系电话:8866839
附件:
1.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2.技术转移转化后补助申请汇总表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焦作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