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指导支持下,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效,为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市在河南省区域科技创新评价中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排名全省第4;我局在全国科技活动周及重大示范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称号,技术市场工作、企业服务和金融工作等受到上级表彰;在市直单位营商环境评价中荣获第5名,连续三年保持前十名,受到市委和市人大的通报表扬。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规范行政权利运行。一是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在焦作科技网更新。我局行政服务事项18项,全部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无行政审批事项,无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变相审批或者行政许可事项,无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行政执法活动。二是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2021年市财政预算的3000万元科技经费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使用前先向市政府报告,批准后联合市财政部门下拨使用。
(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压缩时限占比达86.63%,即办事项占比达66.67%,统一受理率达94.44%,全部实现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马上办。二是按要求下放服务权限,依法依规将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申报等21项行政事项管理权限赋权县市及示范区。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开展科技创新。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科技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了省定、市定各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院(校)地产学研合作工作方面。组织市内企业与中科院宁波所、西安交通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院(校)地科技合作对接活动40余次,签订产学研合作项目42项,落地科技合作项目30项。科技产业综合体建设方面。初步建成科技产业综合体14家,建成面积64万平方米,入驻各类科技型企业805家,还有2家综合体正在规划。科技成果方面。河南理工大学申报的“复杂地质条件储层煤层气高效开发关键技术及其应用”项目荣获2020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为我省在本届国家科学技术奖中4个主持项目获奖项目之一;全年技术合同成交额26.37亿元,同比增长22.08%。创新主体培育方面。全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16家,总数达306家,居全省第5位;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入库496家;获批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6家;河南省“瞪羚”企业5家。创新平台建设方面。依托豫科创新(沁阳市)科创园有限公司打造的河南省环保与精细化工新材料中试基地入选全省首批8家中试基地;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总数达178家,居全省第4位;新增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3家,总数达569家。科技贷款方面。新发放科技贷款1.88亿元,支持企业43家,累计发放科技贷款7.84亿元,共支持企业72家。科技奖励方面。全市支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14类175项市级科技资金达2650.7万元。
(三)不断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在廉政建设、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面实行承诺制,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科室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加强科技项目诚信监督,在市科技项目、科技平台、科技载体等申报中,认真落实查重、诚信审查等程序,对于诚信有瑕疵的企业视情节严重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是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对我省科研诚信案件中的行为定义、调查过程、处理结果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在机关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时,按要求征求公安、法院、卫健等相关部门意见,诚信有不良记录或者有违规违纪记录的一票否决。五是落实《焦作市市级科技计划不良信用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对不良信用行为做出界定,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
(四)认真完成分工任务。一是按时保质提交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的各项材料;二是认真梳理适用承诺告知制的事项,经与省厅对接,我局暂无承诺告知制事项;三是完成市府院联动领导小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公室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积极配合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2021年初,按要求向市政府报送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年内,按程序和要求修订1个规范性文件,名称为《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废止1个规范性文件,名称为《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无新增规范性文件。
(二)认真配合立法工作。积极配合市人大关于《焦作市公园管理条例》《焦作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等立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条例征求意见稿,按时反馈征求意见。
三、加强依法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严格坚持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制度。在国家级和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推荐、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等重大事项决策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等科技法律法规决策。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全部按程序提交局党组(扩大)会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上坚持“末位表态”。
(二)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河南先一法律事务所2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科技合作协议签约前,一律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2021年,法律顾问对合同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修改3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参加焦作市科技局组织的研讨会3次,并提出法律意见;进行普法讲座1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份;提供其他法律咨询服务若干。
四、加强行政权利制约与监督
(一)认真执行部门统计报告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市统计部门和省科技厅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研单位及其科研活动、科学技术普及等年度科技统计资料。
(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议案。年内,通过深入与相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接沟通,办理答复人大代表提案4件、政协委员议案11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表示满意。
(三)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2021年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线上培训会、全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等法治建设培训会议,全方位提高了机关人员的法治思想和执法能力。
(四)加强风险防控点排查。组织各科室对照职能职责,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全年未发生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五)积极参加社会法制工作。支持市法学会工作,积极推荐我局分管法治工作的领导和承担法治工作的业务科长作为我市法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理事候选人。
此外,我局在项目评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审查等工作中,邀请派驻市工信局纪检组与我局相关人员共同对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确保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
五、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在焦作科技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二是在焦作科技网及时公开科技局机关及科技情报研究所、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是在焦作科技网及时公示和公开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等信息,公示事项38项;四是在局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日常考核排名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全局系统同志的监督。同时,加强焦作科技网监管,在焦作科技网站发布信息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及时更新网站内容。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建立和落实局领导接访制度,2021年内无信访事项。二是回应社会关切,安排人员常态化关注市政府网站《政府在线》载录的有关帖子,及时答复公众咨询事项6件。全年无行政复议事项。
七、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学习《宪法》《国家安全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焦作市涉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规定,提升了机关人员的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局领导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专题解读《河南省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三是组织机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参加率达100%,应知应会率达100%;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要求参加全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测试。四是组织参加我市“12.4宪法宣传周”大型宣传活动,赴中站区李封街道办事处紫荆社区为居民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发放宣传小册子100本,获得居民一致好评。五是扎实开展“守懂真”活动,把抓落实贯穿活动始终,作为检验思想觉悟、精神状态和党性纯度的一把标尺,让机关党员干部做到自觉守规矩、深入学业务、认真抓落实。
八、强化对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是加强对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干部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二是认真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局班子研究和听取依法行政工作4次,法治机关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制定印发《焦作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任务。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持续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升法治机关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科技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现代化,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建设新兴科创名城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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