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概况
一、焦作市科技局主要职责
职能转变
取消的职责。
1.市科技三项经费认定。
2.河南省技术创新项目认定。
3.河南省科研单位资格认定。
4.河南省技术贸易资格认定。
5.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其他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科技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建议;牵头拟订激励自主创新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牵头拟订全市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定全市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负责《焦作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三)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四)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统筹管理科技投入,并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工作。
(五)制定推动全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及产业发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全市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市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进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牵头拟订促进高新技术出口的相关政策措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
(八)负责全市科技基础能力建设。提出全市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全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科技服务平台和企业技术创新科技支撑平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基本建设;负责科技创新基地的规划布局、指导和监督;拟订全市科技服务业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九)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型科技团队建设。
(十)拟订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政策、计划;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负责全市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培训等出国申报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指导全市科普工作;负责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监督指导;负责技术市场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十二)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农村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十三)指导创建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县(市)区工作。
(十四)指导市直各有关部门、县(市)区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他事项按权限规定办理。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焦作市科技局决算单位构成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正县级,行政单位,市科技局内设8个科室,行政编制24名,离退休人员20名。下设二个事业单位:焦作市知识产权局,焦作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财务实行统一管理,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全部经费来自财政拨款。
部门决算为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收入总计8233.41万元,支出总计8233.4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61.69万元,增长23.41%。主要原因:2016年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本年收入合计557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14.05万元,占89.98%;其他收入558.42万元,占1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本年支出合计97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9万元,占35.91%;项目支出622.59万元,占64.0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224.9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5.41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2016年增加了部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19.79万元,支出决算97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3万元,占0.27%;科学技术支出801.09万元,占8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3万元,占9.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70万元,占1.82%;其他支出55.48万元,占5.7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7.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6.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较2016年初预算少支出9.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编报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精神和八项规定,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5.4万元。2015年9月河南省科技厅组团前往美国执行“科技孵化器及风险投资管理培训班”任务,市科技局1人参加。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59万元,下降72.14%,主要原因:2015年底实行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0.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14批次、7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焦作市科技局无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92万元,比2015年增加37.37万元,增加391%。主要原因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办公设备老化维修等维修费增加,执行新的差旅费标准,差旅费增加,快递文件较多,办公费增加,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焦作市科技局2016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市科技局公务用车2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2016年度市级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和《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焦作市财政局关于预拨部分科技经费的请示》(焦科〔2016〕52号),报经市政府同意,2016年分两个批次进行资金预拨。其中,焦作通财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科技企业投资引导基金,由于基金设立手续尚未办理完成,3000万资金尚未进行拨付。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担保和风险金由焦作市科技局承担,资金存放于焦作市中旅银行科技支行市科技局科技资金专用账户;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由焦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由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专用账户管理;“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由河南省中联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承担;焦作科技大市场运行经费由焦作市科技大市场服务中心承担;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培训和科技招商由焦作市科技局承担。
磁悬浮直驱多轿厢循环电梯研发及产业化由河南理工大学承担;2014-2015年度是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经费由2014年立项并于2015年度、2016年度通过验收的河南省皓泽电子有限公司、河南千年冷冻设备有限公司、焦作市农林科学研究院等12家项目单位承担;2014—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由河南省怀药发酵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麦芽糊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工业炉窑耐火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10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承担;2014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由焦作市柔性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焦作市桥隧施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1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
依据各项目绩效的具体完成情况,将其进行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
1、科技企业贷款贴息、担保和风险金。焦作市本级财政已拨付到位3000万元科技支行科技账户专用资金(2015年度2000万元,2016年1000万元),按照用途分为:融资风险池1500万元,担保补贴750万元,贷款贴息750万元。按照【焦作市科技局、焦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焦作市科技贷款担保补贴办法(试行)》等科技金融配套文件的通知】精神,担保补贴费用是在单笔贷款担保期满并全额还款后,由担保机构会同企业及科技支行向服务中心提出担保补贴申请,经相应程序批准后方可拨付补贴资金。
贷款贴息补贴是在每年第一季度,科技支行向服务中心提出上年度科技贷款贴息申请后,经相应程序批准后方可拨付补贴资金。2016年焦作中旅银行共发放科技贷款14户15笔,金额为3190万元。在2016年12月20日以前产生贷款利息的共计10户11笔,金额2590万元,贷款利息共计299932.49元。按照我市科技贷款财政贴息补助政策,应该贴息补助95978.4元。
科技融资风险补偿是在科技贷款发生风险后,科技支行向服务中心提出科技贷款损失风险补偿申请,经相应程序批准后方可拨付补偿资金。截止目前,市本级财政已拨付到位的3000万元科技支行科技账户专用资金均未使用。
2、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运行经费。该项目由焦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运行经费存放于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专用账户,科技资金50万元全部到位且全部拨付使用,用于金融服务中心日常办公、水电费等开支。
3、“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市科技局拨付专项支持经费200万元,实际支出192万元,经费支出范围符合规定。2016年,焦作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在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展项目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平台建设。经过反复磋商,焦作市科技局、大连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焦作大学、河南中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共建焦作市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协议正式签订;研究中心3810㎡技术研发服务办公场所装修完毕并开始投入使用;截止12月份,股东企业注入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经达到了1000万元,用于科研项目支出980万元,尚余20万元。市科技局2015年拨付的专项支持经费200万元,用于平台建设和项目研发192万元,结余8万元退回。2016年,研究中心召开了第一次理事会会议、第一次专家委员会会议,组建了研究中心领导班子,设置成立科研管理部、综合办公室和财务部为主的组织机构,建立了《研究中心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研究中心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运行管理制度。新建了研究中心网站。与共建各方的日常联络和沟通机制已经形成。(2)推进产学研合作。组织了焦作市装备制造企业技术创新座谈会、焦作市装备制造研发项目技术专家论证会;先后组织焦作装备行业企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到西安、上海 、大连等地进行技术学习、培训、交流,探索企业与高校进行深度产学研合作和精准对接的合作模式。正在起草和探讨《高校和企业互派人员深度产学研合作试行办法》等。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装备制造技术研究中心与焦作市装备制造行业60余家骨干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建立了密切的联络关系,并开始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开展联系,营造创新发展氛围,交流创新经验。2016年产学研合作方面,由于是刚起步,没有经验,工作上得到了科技局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得到了大连理工大学、河南理工大学和焦作大学的大力支持,为下年度开展工作奠定了很好的基础。(3)开展项目研究。研究中心确定了焦作市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及前瞻性技术研究等5个前瞻性研究软课题项目、三臂凿岩台车研究开发等5个产品研究开发项目和1个工艺研究开发项目,并组织了项目技术专家论证会。三臂凿岩台车项目与郑州华电机械设计研究院达成共同开发协议,经过近半年的调查研究,样机总体方案已经定稿,结构总图已经设计完成,产品详细设计正在进行中,计划2017年九月底生产出样机。研究中心承担的焦作中南氨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于co2为制冷介质的制冷阀门的研发与应用》、承担的河南英利特科技有限公司的《江铃陆风汽车转向器壳体新产品研究开发项目》等,已经完成研发任务,开始走向产业化。为河南福漫锻造有限公司承担的《钢质发动机活塞锻件的研发》项目,已经开发出了新产品送往最终用户。
4、焦作市科技大市场运行经费。项目经费60万元,实际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保安、保洁、物业、水电、通讯、办公、培训、业务开展等所需的各项费用。2016年度,科技大市场重点发挥服务、共享、交易、交流功能,面向焦作市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个人等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技术交易、政策咨询、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融资、合作交流、人才创业等综合性科技服务。目前,已有包括河南省中科院转移转化中心焦作分中心、河南理工大学科技服务中心以及小贷公司、投资公司、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68家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科技大市场。同时与西安科技大市场、西安生产力中心、浙大郑州转移转化中心等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截止到2016年年底,接待各类咨询服务500多人次,累计发布科技成果和收集技术难题700多项,录入企业人才需求100多项、对接项目9项(已签约2项,合同额160万元),开展合作交流8次(西安科技大市场、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山东政和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市科技局、上海技术交易所、鹤壁市科技局、山东临沂市科技局、三门峡高新区等)。入驻机构服务企业1086家,签订服务合同700多项,合同交易额50多亿万,技术合同登记数72项,成交额2780.88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20场次,共2000多人次参加了培训。承办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焦作赛区4场次比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向50家示范区的企业发放创新券500万元,用于支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到科技大市场购买服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科技计划管理、科技培训和科技招商。该项目由焦作市科技局承担,总经费5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评审、鉴定等会议费、专家劳务费、差旅费等。
6、磁悬浮直驱多轿厢循环电梯研发及产业化。承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拥有河南省直驱电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焦作市磁悬浮电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驱电梯产业技术研究院、河南省优秀创新型科技团队。项目主要开展直驱电梯整梯研制、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化研究,提出直驱循环电梯整梯基于现代设计理论和方法的设计思路、准则以及整梯集成创新方法,研制可在垂直、水平和有分支线路上三维运行的直驱循环电梯系统样机;项目技术先进,项目成果丰富,包括研制直驱电梯样机,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通过型式试验,授权发明专利5项,发表论文10篇,已开发四代直驱电梯产业化样机、直驱循环电梯模型,具备产业化基础。项目符合电梯工业发展规律和提升技术的发展方向,对于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有带动作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
7、2014-2015年度是科技计划项目后补助经费。焦作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农业、化工材料、电子机械三组2014年度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专家组按照《2016年集中验收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要求项目进行了验收,听取了项目完成情况汇报,审查了相关材料,进行了现场考察,经质疑和讨论,对验收结果在“优”“良”两个等级的12个项目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不等后补助经费,共计发放后补助经费250万元。12个项目经验收专家组论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均达到预期目标。如“jw-201n型4.5mm运动气枪”项目完成了《焦作市科技项目计划意向书》约定的经济效益(预期年销售收入822.5万元,预期实现利税82.25万元(实际完成194万元),预期年出口创汇134.8万美元(实际完成339万美元)。目前该公司产能达7.5万支/年,年销售收入1722.685万元,实现利税63万元。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国家,为国家创汇,吸收社会人员就业,能促进地方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8、2014—2015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该项资金的支出依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文件规定,“对新认定(批准建设)的省级和国家级各类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10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奖励,每家奖金金额10万元,共计100万元。
9、2014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奖励资金。焦作市科技局组成专家考评组,按照《2014年度建设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考核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化工材料、机电、农业食品生物三个类型的研究中心,从中心基本情况、中心科研成果开发情况、中心管理情况、依托单位情况、加分项目五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评打分,80分以上为优秀,60—80分为良好,最终考评为优秀格次的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能够获得5万元的奖励资金,共有21家工程技术中心获此奖励,金额共计105万元。从获得优秀格次的工程中心打分情况来看,各中心技术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是指用政府提供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八、科学技术(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主要涉及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交流与合作、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反映市科技局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以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应用和推广支出等。
(3)科技交流与合作:反映科技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为提升国家科技水平与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研究、科技交流方面的支出,以及重大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支出等。
(4)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用于科学技术部离退休、死亡抚恤方面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年未结转和结余:是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三公”经费: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6年市科技局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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