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
《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焦发〔2017〕20号)、
《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有关精神及《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拨付2020年科技创新奖励、补助等资金的请示》(焦科〔2020〕18号),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0年市级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收入列“1100202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2060403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