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焦作市委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焦发〔2016〕9号)和《焦作市科技创新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3号)有关精神,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万元(具体名单见附件),收入列“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目。
各县(市)区和项目单位要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绩效。
附件:1.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等资金汇总表
2.2019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奖励等资金明细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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