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度市级科技经费预算安排和《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重大专项立项支持项目的请示》(焦科〔2019〕9号),报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19年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19年政府收入功能分类科目“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19年“2060403-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功能科目,按照具体用向列入相应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请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并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政办〔2017〕102号)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
项目主管部门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2019年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明细表
焦作市财政局 焦作市科技局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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