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科工信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各科室(局)、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焦政办〔2017〕102号),结合全市重大科技创新需求,现组织2018年度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焦作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优先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创新型示范(试点、龙头)企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企业等。
(三)建立有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领导班子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四)能够保证项目配套资金的落实,上年末单位净资产不低于申请市财政资金的3倍。
(五)申请单位为企业的,其上年度经审计核准的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大中型企业不低于1.5%,其它企业不低于3%;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自筹研发资金不低于申请财政资金的3倍。
(六)上年度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或人员1000人以下的企业,须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七)已承担专项项目尚未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专项项目。
(八)每个单位申报专项项目不得超过1项。
二、专项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技术政策;符合年度项目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符合环境保护要求;技术先进,创新性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项目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广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新兴产业或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鼓励产学研合作。
(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投资规模合理,自筹资金到位,支持吸引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等社会投资。
(四)项目尚未获得市财政资金重点支持。
三、申请材料
项目申请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二)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要求提供的项目申报书和预算申报书附件包括: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查新报告;与申请单位资格、资质等有关的证明材料;与项目有关的成果、专利、样机、样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申请材料需a4纸打印,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和《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在上报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电子版。
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审计报告、项目查新报告等应由具备资质的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
四、申请程序
(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受理本地区专项项目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二)项目申请须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当地财政部门审查,审查合格的由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市科技局推荐,科技主管部门同时制作、报送《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三)项目申请材料应分领域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其中《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四)申请单位是市直单位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其中《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同时报送市科技局计划科。
五、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负责的领域范围
人合科: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国际科技合作。
高新科:高端装备制造,新型材料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农村科:现代绿色高效生态循环农业。
社发科:节能环保和资源环境,生物医药和医疗健康。
六、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
计划科电话:3569830,电子信箱:。
人合科电话:3569833,电子邮箱:。
高新科电话:3569836,电子信箱:jzskjjgyk@126.com。
农村科电话:3569831,电子信箱:jzskjjnck@126.com。
社发科电话:3569829,电子信箱:。
七、申请材料报送时间
申请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18年度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指南
2.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书
3.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经费预算申报书
4.焦作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项目汇总表
201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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