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同类市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同一单位历年同类项目)创新内容差异性评审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依据
《焦作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焦科〔2017〕80号)。
二、评审范围
2017年通过验收并与承担单位往年通过验收(立项)项目同类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评审组织
评审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市科技局计划科负责项目评审的组织实施;人合科负责抽选评审专家;监察室负责具体组织专家验收过程纪律监督。后勤接待、联络及资料管理等工作可购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
(一)专家组。根据项目技术类别情况成立评审专家组。专家组应由不少于5名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由局人合科按要求从焦作市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组组长由本组专家选举产生。专家组职责:独立对项目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科技局工作人员。市科技局计划科派工作人员组织专家评审,主要职责还包括:
1.了解项目承担单位情况和项目情况;
2.为专家组提供政策规定方面的咨询和其它服务。
(三)后勤工作人员。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相应后勤工作人员,后勤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专家接送、签到、交通、餐饮、住宿等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项目评审的联络工作;
3.负责管理评审材料,包括发放、收集评审材料;负责收集、汇总专家评审意见。
(四)纪律监督。纪律监督的主要任务是监督评审纪律要求落实情况。监督工作在局纪检组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的指导下进行,由监察室结合评审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或有关情况汇总后报局纪检组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监督电话:3569827。
四、评审内容
(一)项目与原同类项目相比是否具有新的实质性创新内容;
(二)项目新的实质性创新内容、先进性和应用价值等;
(三)是否可以继续支持。
五、评审材料
(一)被评审项目验收材料;
(二)原同类项目验收材料。
六、评审方式
专家组按“会议评审现场考察”方式进行,包括:
1.专家组召开评审会议,通过审阅材料进行审核评价;
2.必要时专家组可进行现场考察;
3.专家组进行讨论和研究,出具评审意见。
七、评审结论
专家组须对每个项目出具评审意见,评审结论有以下二种:1.项目与原同类项目相比具有新的实质性创新内容,可以继续支持; 2.项目与原同类项目相比没有新的重要的实质性创新内容,可不再继续支持。
市科技局召开党组会或办公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并综合项目监督检查情况,研究确定是否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八、纪律要求
为保证项目评审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进行,特对各专家组成员和工作人员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不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做到忠于职守、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不准向被评审单位或个人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三)不准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四)不准参加评审对象的宴请及旅游、娱乐健身等任何可能影响评定公正性的活动。
(五)不准评审对象或委托他人以包括使用微信或qq等即时通信工具、短信及电话咨询、电子邮件、登门拜访等各种方式联系有关专家进行请托、游说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活动。
(六)不准透漏专家评审保密信息。
(七)不准工作人员故意或强行修改专家评审意见或结果。
九、评审费用
本次验收工作所需费用,由市科技局承担。包括:
(一)按照《焦作市财政局焦作市科技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焦财教【2013】13号)的规定,专家咨询费标准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0元/人天。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元/人天标准执行。具体费用按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二)后勤接待等工作购买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评审工作交通费、餐饮费、服务费等后勤费用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由局办公室负责在计划管理费中核定支出,具体审批手续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会同计划科办理。
附件:项目创新内容差异性专家评审意见格式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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